首次启用特种设备,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?
行业资讯 2026-04-28
问:首次启用特种设备,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?
答:按照台(套)办理的请准备如下材料:(1)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》;(2)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(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);(3)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(含产品数据表、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);(4)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(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,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);(5)机动车行驶证(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)、机动车登记证书(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);(6)锅炉能效证明文件。
按照单位办理的请准备如下材料:(1)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》;(2)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;(3)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证明(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,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。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,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;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,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);(4)《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-工业管道》《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》。




